在租车的合同期内 五种损失需由租车人承担
生活常识
网络
未知
2006-5-8 16:59:19
在租车的合同期内,有五种情形需要租车人自己承担损失。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租车人不但要支付事故前期的费用,还要承担约20%的修理费用和车辆停驶租金。
需要由租车人自己承担损失的五种情形包括:车辆转给别人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在车辆允许使用范围以外发生问题;未经租赁公司事先同意,拆换车辆零件;把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非停车场区,车辆丢失;由于违法、违规,车辆被扣押。
如果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租车人要立即通知交管部门和租赁公司,租赁公司会协助用户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报案时间距案发时间超过24小时,保险公司不予办理赔偿手续。
发生交通事故后,租车人要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处理事故;用户要向租赁公司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的手续;事故前期费用由用户支付;车辆修理期间,租车人要支付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并垫付修理费。3个月内,保险公司会赔偿80%的修理费,租车人要承担其余20%。此外,车辆的损失中,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部分也要由租车人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 admin
参与评论
- 相关文章
- 出游“预防针” 留意合同的灰色地带
- 哪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 出售合同特别注意
- 签租赁合同要注意两个问题
- 出租房屋——维修要看租房合同
- 物管合同存在七大缺陷
- 二手房买卖合同这些条款不能少
- 商品房买卖合同警惕九大陷阱
- 怎么办合同公证
- 如何在预售合同中对预售款支付进行约定呢
- 最新文章
- 租借汽车切记事项
- 6招应付外出旅游突发事件
- 旅游时如何巧选自由行
- 巴西货币(巴西克鲁塞罗)
- 注意:泡温泉有讲究
- 旅游时起脚泡怎么办?
- 国内最有特色的油菜花地一览
- 阳江名字的来历
- 去英国旅游的三大忌讳
- 自助旅游住宿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