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不在工作单位能得到社会保险吗?
生活常识
未知
2006-6-14 9:55:42
林娜于1998年3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种种原因,她的档案仍在职介中心,未转入公司。公司以她的档案不在单位为由,至今不为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林娜多次询问公司,公司人事部答:“公司没有你本人的档案,也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是这样吗?
律师意见:
林娜公司人事部的答复是完全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自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合同就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状态的重要依据,而人事档案不能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第一天,即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就应当履行为其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义务。
根据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的有关规定,如果职工档案存在职介中心,用人单位无法为职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可以以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比例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由职工个人到职介中心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律师意见:
林娜公司人事部的答复是完全错误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自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合同就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状态的重要依据,而人事档案不能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第一天,即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就应当履行为其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义务。
根据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的有关规定,如果职工档案存在职介中心,用人单位无法为职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可以以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比例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由职工个人到职介中心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责任编辑: l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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