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劳资纠纷先找劳动部门
生活常识
未知
2006-6-11 17:34:36
一段时间以来,本部门记者总是被这样的一些投诉所困扰着,比如:“我们是某某厂的员工,经常加班到晚上十一二点,周六周日也经常加班,厂里也不付加班费,你们法制报能不能给我们登一下。”“我们五金厂老板把我们这个部门转包了,让我们这十几个工人离厂,欠我们一个月工资和加班费……”
更有甚者,曾有深圳龙华镇的一家公司十几个员工因公司以放年假为由,扣除员工2月全勤奖、生活费、加班费不按劳动法规定发放等,直接在厂门口罢工,然后第一时间给本报打电话一定要求记者现场采访。
遇到类似这样的事情,记者往往无可奈何,因为这样的劳资纠纷案件已经不在少数。记者曾在接到这样一个电话后问投诉者,你去找过当地的劳动部门了吗?回答是没有,还问你们记者有我们区劳动局的电话吗?
鉴于此,记者往往还要耐心告诉他们去找所在区的劳动局或相关部门,那里有专门负责管理劳资纠纷的部门,比如市劳动局有劳动信访办公室等,各区下面还有劳动站,实在投诉无果,可以写书面材料到当地仲裁部门要求仲裁,而且需要当事人自己亲自去,不能只一个电话了事等等。虽然如此苦口婆心,但仍旧有大量的劳资纠纷投诉找到本部门,而且投诉者往往张口就说:“你们记者来给我们解决一下。”
报社是一个新闻舆论监督部门,记者也不是执法者,但作为反映民意的“窗口”和沟通各部门的“渠道”,新闻单位义不容辞。这里,我们诚恳地吁请当事人遇到劳资纠纷,先直接找劳动部门解决,劳动者的权利更多的还需要劳动者自己用心去维护。
责任编辑: lu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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