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不得在同一公司任职?
生活常识
未知
2006-6-11 17:31:05
近日,汉阳区的王小姐被保工作还是保爱情的选择题搅得心烦意乱。因王小姐所在的某房产地公司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恋人、夫妻不得在同一公司任职。最近她与男友维持了一年的地下情曝光,谁走谁留,成了问题。
王小姐大学毕业后,通过层层选拔,进入了位于汉口建设大道的某房地产公司。后来,她与同一部门的一名男同事情投意合,发展为恋人关系。因为受不成文行规所限,双方爱得小心翼翼。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王小姐和男友的恋情还是被同事知道,并沸沸扬扬地传到公司人事部领导耳朵里。几天前,领导分别请她和男友去谈话,主要内容就是打算送她或者男友去其他城市的分公司进行学习交流。王小姐说,这其实就是调派。
谁走谁留?王小姐天天跟男友谈判.男友现已是武汉公司的部门主管,年内还有晋升的可能,因此,王小姐主张自己去外地。而男友则担心土生土长于武汉的她难以适应外地的生活,执意要求自己去外地重新开始。
湖北重道律师事务所黄旭律师认为,该公司这条不成文的行规显然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该公司是以同公司职员不得谈恋爱为由分调二人应属无效行为,但若以工作需要为由则属正常调动,无可厚非
王小姐大学毕业后,通过层层选拔,进入了位于汉口建设大道的某房地产公司。后来,她与同一部门的一名男同事情投意合,发展为恋人关系。因为受不成文行规所限,双方爱得小心翼翼。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王小姐和男友的恋情还是被同事知道,并沸沸扬扬地传到公司人事部领导耳朵里。几天前,领导分别请她和男友去谈话,主要内容就是打算送她或者男友去其他城市的分公司进行学习交流。王小姐说,这其实就是调派。
谁走谁留?王小姐天天跟男友谈判.男友现已是武汉公司的部门主管,年内还有晋升的可能,因此,王小姐主张自己去外地。而男友则担心土生土长于武汉的她难以适应外地的生活,执意要求自己去外地重新开始。
湖北重道律师事务所黄旭律师认为,该公司这条不成文的行规显然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该公司是以同公司职员不得谈恋爱为由分调二人应属无效行为,但若以工作需要为由则属正常调动,无可厚非
责任编辑: lulu
参与评论
- 相关文章
- 商业保险公司与其营销员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 买社保是不是一定要跟公司签合同才能买?..
- 租赁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 电话接听礼仪
- E-mail礼仪
- 名片使用礼仪
- 业主代表无权与公司私签协议
- 业主房款未还清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 最新文章
- 因档案问题克扣工资合法吗?
- 书面解除通知未送达劳动关系不算解除
- 职工未到合同期,提前离职,违约金的额度..
- 如何签定竞业限制协议
- 关于工资、薪水和薪酬概念的探讨
- 工资条千万别小看单位不给就是侵权
-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与“收缴”有什么区..
- 如何区分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当享受相关待遇
- 对事实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应该支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