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的特有原则有哪些?
生活常识
未知
2006-6-11 11:27:00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争议,除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外,还需遵守如下特有原则: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先行调解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但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应及时裁决。
(2)回避原则。是指仲裁委员会成员或仲裁员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认为具有法定回避情况不宜参加本案审理,或当事人认为仲裁员具有法定回避情节的,可能影响公正裁决,都可以自动或申请回避。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庭均为三名或三名以上单数组成。为保证裁决的客观公正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3、29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仲裁裁决。
(4)一次裁决原则。是指任何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都是最终裁决,当事人不服裁决的,不能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再次申请仲裁,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实行一次裁决原则可以及时解决劳动争议。
责任编辑: lulu
参与评论
- 相关文章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 可否将仲裁委员会视为被告?
- 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否向..
- 在什么情况下仲裁时效可以中止?如何中止..
- 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费?
- 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规定
- 什么是调解、和解与仲裁?
- 申请房地产仲裁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 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
- 最新文章
- 开庭审理案件应做哪些准备工作?
- 案件特别审理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 哪些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于部分裁决?
- 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 可否将仲裁委员会视为被告?
- 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否向..
- 开除、除名和辞退争议的申诉时间从何时算..
- 在什么情况下仲裁时效可以中止?如何中止..
- 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费?
- 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