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和行人在生活区而不是在道路上发生碰撞事故能否由交警按交通事故处理?
生活常识
网络
未知
2006-5-2 14:09:05
车辆和行人在生活区而不是在道路上发生碰撞事故能否由交警按交通事故处理?
你提的问题是发生在生活区而不是道路上,因此不能按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发生在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专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公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不是交通事故,交警就不能处理了;属一般的民事伤害案件,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提的问题是发生在生活区而不是道路上,因此不能按交通事故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发生在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专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公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不是交通事故,交警就不能处理了;属一般的民事伤害案件,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你可以在本站搜索更多交警,交通事故,处理,相关的文章,或通过百度搜索更多交警,交通事故,处理,相关信息
责任编辑: admin
参与评论
- 相关文章
- 猫咪受伤时的处理
- 1-3个月婴儿-孩子积痰的原因和处理 ..
- 小婴儿感冒如何识别和处理
- 观赏鱼水质处理的一些药剂介绍
-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改、扩建而与房东发生争..
- 公房承租人对合用部位产生纠纷,如何处理
- 职工在调动、离、退休、死亡后公积金如何..
- 产权纠纷,起因不同处理不同
-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如何处理?
-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了几份内容不同的遗嘱..
- 最新文章
- 承租房被法院查封如何保护其权益?
- 手机号码未经本人同意被他人使用的赔偿问..
-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 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国家法律规定了哪些原则..
- 营养过剩有可能导致近视
- 不同年龄美容饮食不同
- 误区:鸡蛋提高胆固醇水平
- 误区:仔细清洗能够消除水果上的农药残渣
- 当心海鲜吃太多也会致甲亢
- 喝牛奶的十大错误方法
